法制網北京4月24日訊 記者萬靜 今天財政部和商務部聯合對外發佈《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以規範中央財政安排的用於優化對外貿易結構、促進對外投資合作、改善外經貿公共服務等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。
 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以下方向:支持欠發達地區等外經貿發展薄弱領域提高國際化經營能力,促進外經貿協調發展。促進優化貿易結構,發展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,培育以技術、品牌、質量和服務等為核心的國際競爭新優勢等等。
  該辦法規定,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對審核合格項目,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向社會進行公示(依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不適合公開的事項除外),並提出資金支持方案。財政部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對經公示無異議項目審核撥付資金。  (原標題:《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發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nfgbqkx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